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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優惠本書原文為韓文。今天是小豬第一次自己搭公車上學的日子!雖然信心滿滿地向媽媽保證沒有問題,但上了公車後仍然十分不安,而且巧克力還被怪獸叔叔拿去吃,又找不到其他人可以幫忙,小豬開始後悔堅持自己搭公車了……。不過到最後,小豬發現原來叔叔才不是怪獸呢!一切都只是誤會!更棒的是,他順利地完成公車之旅!經歷過這次的搭公車初體驗,小豬又更長大了一點!
還記得第一次自己搭公車的心情嗎?第一次沒有父母的陪伴,懷著興奮與不安的情緒,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但又好怕遇到意外的狀況。所以總緊緊盯著窗外景色,細心留意廣播的站名,就是深怕一個不小心便坐過站了。抵達了目的地,準備按下下車鈴的剎那也很是激動!當下車鈴被按下,全車的燈號都亮起時,那感覺宛如完成了豐功偉業!至於父母呢?望著搭車離去的孩子的身影,一定有所不捨,可迎接孩子順利下車的時候,想必很引以為傲吧。在孩子成長的過程中,我們細心謹慎地守護他們,但孩子將會慢慢長大、獨立。縱使有所傷感和寂寞,我們仍應鼓勵孩子去勇於嘗試,成功了便毫不吝嗇地大大讚賞,可就算失敗了,也別忘記給予安慰、鼓勵,告訴他們,無論何者,都是成長過程中必經的一環。超值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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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訊息簡述:
作者: 南康瀚
新功能介紹- 原文作者: 남강한
- 譯者: 徐鳳擎
- 出版社:大穎文化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7/03/10
- 語言:繁體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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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
職業工會罷工投票受質疑 許銘春:是權益有正當性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發起罷工投票,工商界人士認為罷工應由企業工會才具代表性。勞動部長許銘春今天表示,不論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本來就有罷工權益,有正當性。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安排勞動部部長許銘春就「蔡總統就職3週年揭示台非逛不可不能不逛灣進步十個關鍵字與提升勞工權益之關聯性」等議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
會前許銘春接受媒體聯訪,對於近期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主張,「罷工應由企業工會才具代表性」,她回應,不論是企業工會、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依目前「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本來就有罷工的權益;合法行使須經過相當程序,包含調解先行、權利事項不能為爭議標的、罷工無記名投票過半數等。
許銘春說,工商界代表可能是在考慮正當性的問題,而這幾次罷工,不論是機師或空服員罷工,投票都比法定標準高,也呼應正當性,所以沒有問題。(中央社)
防偷拍有解? 婦援會推法遏止
【台灣醒報實習記者王淯意台北採訪報導】偷拍問題層出不窮,婦女救援基金會盼立法促進兩性平等!婦援會17日公布《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草案,盼遏阻偷拍不法情事。根據統計,以今年4月為例,關於性私密影像外流的新聞報導就有29件,「這相當於每天就發生一件,而且還不計新聞報導以外的案件,凸顯了私密影像外流的嚴重性與急迫性。」
婦援會在2017年特別成立專法小組,經過1年研擬,完成《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的草案。根據該草案,未來未經他人同意,從事偷拍或紀錄他人性私密影像的行為將處以最高5年徒刑;電視、網路媒體任意記載被害人姓名也將處以10萬至100萬元罰鍰。
隨著傳播科技迅速發展,「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問題層出不窮,根據婦援會調查,大多數的受害者仍以女性為大宗。對於「未經同意散布性私密影像」的問題,台灣多以刑法《散布猥褻物品罪》、《誹謗罪》等法條來判刑。
又勝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明清 表示,目前刑法的刑度雖然可判2到3年,但實際判決多為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了事,對加害者根本起不了嚇阻作用。因此研擬《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就未經同意紀錄他人性私密影像的行為處以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
「《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最重要的是,它參考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的保護令制度,提出了『禁制令』」,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專職律師朱芳君說,當法院認定個人性私密影像有外流之虞,就可以核發該令。其中禁制令內容包括,命令加害人將持有的私密影像刪除或交付給被害人、要求加害人向網路平台申請刪除外流的私密影像。
朱芳君表示,《侵害個人性私密影像防治條例》特別將網路平台及應用服務提供者、電信業者內入規範內,警察機關在被害人報案且受理後24小時內,應通知業者移除網頁內容,業者也須全力配合。若業者不願配合,將處以20萬至100萬元罰鍰。電視、網路等媒體也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姓名或足以辨識其身份的資訊,業者若違法將處以10萬至100萬元罰鍰。
對於該條例的立法進程,范情表示,8月6日會先在立委尤美女辦公室舉辦首場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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